金口河区法院丨以法之名护佑绿水青山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力度,8月7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金口河区法院在四川大瓦山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了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向来往群众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此外,干警们设置了宣讲台,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具体案例结合,向群众普及破坏生态环境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并现场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增强群众对湿地、野生动物等生态资源的保护意识。活动中,现场群众积极参与,反响热烈,纷纷表示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干警们走进农家乐、走进商户,向商家倡导生态经营理念,普及相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守护湿地生态,合法绿色经营。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下一步,金口河区法院将持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进一步拓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形式,以更优司法守护绿色生态屏障。
编辑:张宇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