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有温情 执前督促显成效
金口河区法院不断抓实“抓前端、治未病”,将执行端口前移,对涉民生、涉家事的案件充分利用以保促执、判后督促、执前督促等工作方式,践行“简案快执,繁案精执”的执行理念,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近日,经过执前督促程序,当事人主动履行案件2件,履行金额20余万元,矛盾纠纷在执行前得到妥善解决。
遗产继承纠纷
在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中,经判决,由被告李某某支付原告罗某某、姜某某遗产款项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某未如期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罗某某、姜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立案材料后,执行法官迅速进行分析研判,考虑到双方本是相处多年的至亲之人,决定将该案转入执前督促程序调解解决。法院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村委会进行协调。双方刚见面时情绪较为激动,多次表示不接受调解。在执行法官的严肃释法和耐心劝导下,被告李某某在村委会及法院的见证下将4万余元现金交付给原告罗某某、姜某某。
买卖合同纠纷
另一起买卖合同案件中,原告某经营部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被告王某某买卖货款,执行法官在收到材料后,立刻联系王某某,经过执行法官实地了解、释法明理并反复调解下,被告王某某主动处置了其名下的房产,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于当日达成了和解,并当场履行款项16万元。
执前督促程序本着“案结事了”的目的,将执行程序前置,大幅提升了办案效率和案件的自动履行率,亦节约了当事人的成本。执前督促保障了胜诉当事人权利能够兑现,将生效文书变成真金白银。同时也减小被执行人因进入执行程序后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可能性,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执行工作源头治理的能动结合,是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的新模式。
编辑:张宇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