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作为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法律,标志着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在第三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来临之际,5月15日,金口河区检察院“点亮火把”未检团队开展了“进社区、进街道、进校园”家庭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帮助广大家长强化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基石。
进社区
“点亮火把”未检团队联合永和镇罗回社区,在“共创文明社区,共享美好生活”活动中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工作。通过现场与家长、学生互动、理论讲解、案例解析等方式,深入浅出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常见原因,引导广大家长重视家教家风建设。
进街道
“叔叔,对待孙子女们既不能溺爱,又不能疏离,不要轻易满足,要锻炼自理能力。”这是正在公园摆摊设点的“点亮火把”未检团队,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家庭原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隔辈教育”的爷爷奶奶们讲解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
进学校
在金口河区永和一小门口,“点亮火把”未检团队围绕父母的家庭教育职责,为家长们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使其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依法带娃”的主体责任,并以案释法,呼吁家长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安全,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此次活动,共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册等资料800余份,解答家庭教育法律问题70余人次,把家庭教育和文明理念传播到广大家庭之中,不仅提升了家长家庭教育能力,同时也推进了社区的和谐发展。下一步,金口河区检察院将持续发力,积极能动履行检察职责,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