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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时甜蜜买房 分手时退款“一地鸡毛”
www.jkh.leshanpeace.gov.cn 】 【 2023-07-13 10:30:36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恋爱中,由男方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归还购房款。协商不成,双方对簿公堂。近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成功调解该起婚约财产纠纷。

  

  2020年11月,莫某出资14万余元以被告唐某的名义按揭购房,然后由莫某出资还房贷。2022年11月,双方感情破裂分手,对还款金额不能协商一致。莫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唐某归还购房款以及其他款项共计19.15万元。翠屏区法院承办法官调查了解到,因原告莫某在外地上班,购房时经双方协商后将房屋登记在唐某名下,由唐某办理按揭贷款。莫某除购房首付时支付14.02万元以外,每月在还贷前几天还转账给唐某。唐某不认可莫某转账款项是用于归还贷款,仅愿意归还购房首付款14.02万元。但莫某认为其转账给被告的钱,被告也应一并归还。

  

  承办法官向莫某进行了释法明理,详细解释并非其转给被告的每一笔款项,唐某都应归还,同时也希望唐某退让一步,考虑莫某的付出,主动退还款项。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唐某当庭退还原告莫某现金16万元。

  

  (黄婉)


编辑: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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