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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地面广告”摔伤谁该担责?
www.jkh.leshanpeace.gov.cn 】 【 2023-07-20 10:46:18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近日,资阳市雁江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踩街边宣传促销的塑料喷绘布而滑倒摔伤的案件,法院对事故中的双方分别进行了定责。

  

  因天下雨,郭某打着伞步行途经某超市外时,刚踩在超市铺设在店外人行道上用于宣传促销的塑料喷绘布上就滑倒并摔伤。郭某受伤后于当天前往医院住院治疗,双方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郭某诉至雁江区法院。经多次协商未果,该院依法做出民事判决书,认定郭某对此次事故承担30%的责任,某超市对此次事故承担70%的责任,因该超市为资阳市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应当由资阳市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遂判决该公司赔偿郭某各项经济损失合计7万余元。判决作出后,各方均未上诉。

  

  法官说法

  

  本案中,某超市在店外人行道上铺设塑料喷绘布,理应知道该喷绘布材质的易滑属性,人为增加了路面的安全风险,应及时清理,但是其未置放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滑措施以做好安全保障。加之当天下雨进一步加剧了喷绘布的易滑性和不安全性,也正是因为超市未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和提示义务导致案涉事故的发生,故该超市应当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郭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下雨天路面湿滑,在行走过程中未对事故发生地周围的路面情况尽到合理的观察注意及小心谨慎义务,对事故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故应适当减轻超市的民事赔偿责任。

  

  (毛宇 吴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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